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对江苏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江苏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参与方式
1.直接扫描或长按识别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2.您可以根据以下三种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当然您也可以选择在推送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3.您所填写的问卷和留言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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